| 淄博市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和工业余热综合利用一期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污水源热泵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 ZBGK20260915 | ||
| 2026-09-20 | 2026-10-07 |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和工业余热综合利用一期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污水源热泵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ZBGK20260915
三、变更内容
原内容:
1、招标文件中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一)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审图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50%。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估算设计费总额的70%。
(三)工程运行一个供热季,工程审计结束后,根据实际建筑安装费(含设备、材料)乘以中标固定费率进行设计费结算。发包人支付至最终实际设计费的100%。
(四)如设计完成的图纸因发包人原因未使用,按设计工作里估算设计费全额的50%一次性付清。
(五)设计人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现变更为:
1、招标文件中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设计付款方式:
(一)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审图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50%。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估算设计费总额的70%。
(三)工程运行一个供热季,工程审计结束后,根据实际建筑安装费(含设备、材料)乘以中标固定费率进行设计费结算。发包人支付至最终实际设计费的100%。
(四)如设计完成的图纸因发包人原因未使用,按设计工作里估算设计费全额的50%一次性付清。
(五)设计人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施工费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整体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出具结算报告后付清。承包人提供工程审定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
注:如发包人出现不能按期支付的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不得以项目资金未到位为由,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各节点付款时,乙方承诺必须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随之变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和街9号14层
联系人:许晓旻
联系电话:0533-312732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世纪花园13组团121号办公楼四层405室
联系人:巩秀华
联系电话:0533-6676925
2026年09月20日